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高教教改项目
验收工作的通知
学院有关部门:
2009年立项的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我院获批6项,经过近2年的研究,立项项目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09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11]190号)精神,为推进研究成果尽快应用教育教学实践,培育教学成果,我院决定开展 2009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内容
1. 验收范围:2009年度我院获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1。
2. 验收内容: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过程、研究方法、选择等进行科学性和先进性评价;项目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经费使用、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项目改革研究成果在教学改革与实践、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评价以及项目产生的效益和成果应用前景综合评价等。
3.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项目参与人、参与人排序等情况原则上不予变更。
二、工作步骤
1. 课题组自我总结。课题负责人组织本课题组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工作精神,按照验收内容要求撰写结题报告,梳理课题研究成果,汇总结题资料。
2. 组成验收专家组。学院组织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终审验收专家组,负责终审验收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权威专家不少于2人。
3. 召开终审论证会。各项目主持人代表课题组向专家组演示和陈述项目研究过程及成果,专家组集中审议。
4. 结果公示。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学院对项目验收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终审验收材料
1. 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 立项项目的总研究报告(1万字左右)
3.《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2)
4. 《2009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简表》
(附件3)
5. 项目研究成果(著作、论文等),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提交纸质稿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其中项目研究成果原件经科研处审查认定后返还课题组。
四、时间安排
1.项目主持人于11月18日前将结题验收相关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
2.学院定于11月25日前召开项目验收终审论证会。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对项目做出终审验收意见。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