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加快培养和造就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鼓励全院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并为申报省部级或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作好准备,学院从2011年起设立院级科研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立项原则
1.院级科研项目优先扶持和鼓励符合学院科学发展规划、有利于学院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研究课题。
2.鼓励进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调研和咨询、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等方面的探讨。
3.鼓励教师依托本专业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以及面向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案例研究、应用开发研究。鼓励开展促进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实证研究。
4.鼓励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着眼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院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和现实针对性。
二、立项类别
201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类别共分四类,分别为: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应用实证研究、思政专项研究。
三、申报程序及办法:
1.项目主持人应是我院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
2.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较高,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 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以内。
4.所申报的课题需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并有创新性构想。
5.申请基金项目需填写《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在5月6日前报送科研处。
四、几点要求
望各系部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切实为我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起到促进作用。学院将设立专项经费对获批的项目予以资助。各系部要认真领会和传达有关工作要求,把院级课题立项工作抓到实处。
附件: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科 研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