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结项材料的通知
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集中结题验收活动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函字[2011]8号),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验收活动工作已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需提交材料:
申请结题验收者,须同时提交结题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一份原件)及电子版,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集中结题申请?鉴定书》(见附件1);
2.主件:《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证书》复印件;课题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研究总报告;
3.副件: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系列研究成果、获奖与推广效益佐证等;
4.课题研究总报告、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5.《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评审表》(见附件2)。
二、 请课题主持人暑假期间抓紧整理结题材料,确保按时结题,所需结题材料于2011年9月1日前报至科研处。
望各课题主持人抓紧落实,整理完善结题材料。如有问题可随时与科研处联系沟通。
联系人:于海宁
联系电话:88042773
附:1.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集中结题申请?鉴定书》
2.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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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