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2014年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
4月5日下午,学院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教职工代表大会2014年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副院长、工会主席刘兴民出席并主持会议,全体教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下发了关于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及“非领导系列管理岗位评聘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与会代表就会前收集整理的意见和建议向在座的代表做了详细的汇报;与会代表就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讨论。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的机构,是根据国家法律赋予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建立起来的,它所作出的决定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起着某种支配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是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我院一直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本次会议上,全体教职工代表认真履行指责,能够切实为广大教职工着想,真正反映出大家的心声,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利益。
(通讯员:工会 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