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公共区域禁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为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控制吸烟危害,给全体学生营造一个环境优美、卫生安全的和谐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决定开展校园公共区域禁烟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5年3月14日—长期坚持
二、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通过组织召开禁烟主题班会等形式,讲透吸烟的危害性,讲清禁烟工作的措施,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三、检查督促
1.各班级设立禁烟监督员,负责本班禁烟的监督、巡查和劝导等工作。
2.二级学院成立督查队,负责校园内道路、食堂等区域禁烟督查工作;
3.学校成立文明督查队,并组织老师带队抽调部分学生干部每天在全校范围内不定期进行巡查,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学生及时劝阻,同时将违反规定的学生名单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并在宿舍楼公告栏进行通报。
四、违纪处理
1.学生在校园内违反禁烟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班级人员有3人次以上(含3次)在校园内违反禁烟有关规定取消该班级参评当年度先进班集体资格。宿舍发现有两次抽烟行为,取消其当学期“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3.学校对在宿舍私自贩售香烟的学生,按《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记过以上等级处分,违纪处分入学生本人档案。
4.学生违反禁烟有关规定的检查情况,纳入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