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见》(辽教发[2018]69号)文件要求,结合《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服职院发[2018]24号)及2017年高校绩效考核相关指标,现对全院校企合作工作进行全面统计。
一、统计内容:
1.统计截止到现在,各专业校企合作基本情况(附件1)
主要包括:合作单位及类型、合作协议及牌匾、合作内容等。重点要求各专业要把合作内容细化。合作内容主要有: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或员工培训方案、合作开发课程、合作开发教材、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合作建校内实训基地、合作建校外实训基地、企业选派来校的兼职教师、学院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合作建立专业指导委员会、合作开展教育培训、学院对企业开展咨询服务、企业技术服务等。
2.统计截止到现在,各专业合作办学基本情况(附件2)
主要包括:合作办学方式、当年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当年订单培养人数、合作单位接收毕业生协议就业数等。
二、统计要求:
1.请相关部门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填报要求认真填写各统计表。
2.各项统计数据的内涵依据《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绩效管理考核数据填报指南》。
3.上报统计表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
联系人:刘金悦 电话88084603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