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统计报表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了做好填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统计报表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统计全院科研数据,根据辽宁省教育厅教育信息中心下发的科研统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统计年报数据包括科研人力资源、科研经费、科研课题、学术交流、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等,统计时限为2010年度。2010年底之前待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在报表备注栏中注明,也可以在下一年度填报。
二、统计要求
1、各部门需要填报的科研统计报表
组织人事部:科技人力资源情况表,人文、社会科学活动人员情况表。
财务处:人文、社会科学R&D经费情况表。
科研处:人文、社会科学R&D人员情况表,人文、社会科学R&D课题情况表,人文、社会科学R&D活动产出情况表。
各系部、各处室:科技交流情况表,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情况表,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情况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一览表,科技成果情况表,出版科技著作情况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情况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奖情况一览表。
2、请各部门保证填报的科研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统计报表期间,请各部门和有关教师及时与科研处沟通,可到科研处查阅《高等学校科研统计应用手册》、《高等学校科技统计报表审核要点》、《高等学校社科统计报表审核要点》等资料。
3、请各部门于2010年11月30日之前将科研成果统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报送的纸质材料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各部门按时提交材料,以便科研处统计汇总。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修丽娟
邮箱:lfkyc@sina.com
电话:88042773或13624063066
附件: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人文、社科类)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类)
科 研 处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