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辽服院刊》审稿程序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办好《辽服院刊》,切实发挥院刊对专业建设、学术科研、队伍培养、文化引领的辐射作用,展示我院教研科研的成果和水平,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辽服院刊》稿件审理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制定《辽服院刊》稿件审理程序(见附件),建立稿件三审制,切实保证稿件质量。
二、与兄弟院校学报编辑部建立稿件审理协助机制,由兄弟院校学报编辑部协助院刊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检索,我院支付一定检索费用,每期暂定100元。
三、建立稿件复审专家库,由我院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兄弟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行业企业高级技师或管理专家组成。审稿费暂定每篇30元。
四、为鼓励广大教师踊跃投稿,院刊暂不向投稿作者收取审稿费和版面费。院刊暂不支付稿酬。
附:《辽服院刊》稿件审理程序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附件
《辽服院刊》稿件审理程序
一、初审
文稿收到后,首先由编辑初审,初审是三审制的基础。编辑的任务是作好审读和初步加工,具体要求是:
1.检查文稿的题名、署名、摘要、关键词、分类号、参考文献等是否齐全、准确。
2.检查词语、术语、数字、公式、符号、年代、人名、地名等是否准确和前后一致;检查图、表的内容和说明文字是否与正文相符、编写格式是否规范,顺序和安排位置是否准确无误。
3.核对引文是否正确。检查有无失实、泄露的情况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和数据。
4.删除重复、罗嗦以及与论题或主题无关的累赘段落和语句,改正错别字和不规范用字,纠正语法、修辞、逻辑和标点的错误,以及艰涩费解和容易发生误解歧义的语句。
5.联系兄弟院校学报编辑部对稿件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检索。
二、复审
稿件经编辑初审后再请专家审阅,必要时请校外专家进行审稿。复审要求是:
1.对编辑初审后的稿件,从内容到形式进行全面认真的审阅,弥补稿件中的不足之处,在思想性、科学性以及文字上把好关。
2.指出或改正文稿中涉及政治思想、方针政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不准确、不科学、不合时宜的提法,从思想内容、科学技术和文字表达等方面提高文稿质量。
3.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稿件,提出具体审改意见和处理办法,交由编辑进一步处理。
4.给出具体的可以发表、修改加工或不予刊用的意见。
三、终审
稿件实行主编终审制度,终审是把好学术质量、稿件内容和编辑加工的重要环节,最终决定是否采用。终审要求是:
1.着重审查文稿的政治性、科学性和有关方针政策方面的原则问题,在政治上和学术上把好关。
2.对政治性、科学性有问题或文字粗糙的文稿,要提出明确意见,退给编辑部再行加工,待成熟后重新终审。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