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12〕27号),省社科联拟对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研究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计划落实情况。包括研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案例调查、调研数据整理及运用、调查报告、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情况。
2.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需填写《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经科研处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科联科研部备案),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课题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等。
3.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宣传与推介情况、获奖情况、社会影响等,如阶段性成果已公开发表、获奖或被决策采纳(领导批示),需提交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4.前期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使用明细、后续经费使用计划等。
三、检查要求
1.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加强课题跟踪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有着重要意义。课题组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2.检查以书面形式进行,课题负责人须提交《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中期进度检查表》(见附件2)和有针对性、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阶段性成果(3000字左右,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3),
3.本次中期检查的重点是各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情况。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的结项工作拟于2012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一般资助课题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研究成果,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时应注明“省社科联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字样。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省社科联后,如被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刊发,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该课题最终成果则可免于结项评审。
四、检查结果
本次中期检查,如发现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或未取得任何进展,省社科联将对其给予撤项处理,并追回撤项课题前期已拨付经费。
请课题组于2012年5月10日前将立项课题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附:
1. 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doc
2. 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中期进度检查表.doc
3. 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决策咨询报告排版打印格式要求.doc
科 研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