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年度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思政专项)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
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辽宁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立项课题结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2〕288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辽宁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立项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 需提交材料
1.经科研处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题审批书》,见附件1);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2);
3.佐证材料(如课题成果已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且在显著位置注明了“2010年度辽宁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字样的,均需提供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4份(实名、匿名各2份),附实名电子文档。
报送材料时,主持人将申报材料按《结题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顺序依次排好,并装订成册。
三、关于延期结项
凡到期课题如无特殊原因必须结题。有特殊情况的项目本人须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经科研处核实后盖章,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备案。2010年度立项课题,只允许延期半年,如届时仍未能按时完成课题,则给予撤项处理,且课题负责人2年之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的任何课题。
望课题主持人抓紧落实,整理完善结题材料,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预审,并对结果予以公布。如有问题可随时与科研处联系沟通。
联系人:于海宁
联系电话:88042773
附:
1.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2. 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报告书
科 研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