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与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91号)要求,经各院系部推荐,学院研究决定,同意推荐刘雪晖同志为我院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本公告公示期为7天,学院教职工如对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7月2日前以电话、本人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并应公开真实姓名。
公开电话:024-88084612
024-88042773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