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体检人员名单(名单详见附件),具体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8:30。
二、体检地点
辽宁省金秋医院(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三号楼一楼“健康管理中心”。
三、体检要求
1.严明纪律要求:禁止家属陪同,受检者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如受检者不按照体检须知的各项要求去做或违反现场体检纪律,中心当天会现场拒检,后果自负,并通知单位负责人;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 若有使用人工听觉装置的受检者,请在检前调整此装置处于最佳状态,体检当天佩戴好。
3.受检者备好身份证、600元钱(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4.体检表第2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自备黑色水性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清淡饮食。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空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晨起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听负责人通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有关说明
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必须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书面请假材料,经学校批准同意后,由学校另行安排体检。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将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参加体检的同志请于当日上午8:20在辽宁省金秋医院三号楼一楼“健康管理中心”接待处集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同志核实人员身份后进行。
温馨提示:
1.由于体检单位只能在全部人员到齐的情况下才能统一安排体检,请各位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8:20之前按约定地点准时集合。
2.地理位置
公交路线:乘公交133路、213路、286路、K801路、K802路省金秋医院站下车即是;乘公交135路、239路、环路南塔站下车向正西方向,沿文化路走240米,右转进入小南街走370米即到。
3.联系电话:024-88084612 、13940283298 联系人:陈老师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