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喜获“2014-2015年度辽宁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近日,根据《辽宁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辽青文字〔2015〕1号)有关规定,省服务业委、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2014-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我院团委以《践行科学发展、服务青年成长——为省级示范高职院校的建设和发展奉献青春和智慧》为题的申报材料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和好评,获得“2014-2015年度辽宁省青年文明号”的殊荣。
2014年度,省服务业委、团省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开展创新争优活动,充分展示青年文明号和创建集体立足岗位、提升技能的工作形象,大力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在各行业中发掘一批业绩突出、影响广泛、示范作用强的先进青年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服务业委和团省委决定授予我院团委此项荣誉称号,以激励更多青年同志投身到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来。
学院团委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紧密结合学院特点,积极开展创优实践活动,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和求职务实的作风,文明从业,优质服务,争创一流。
(通讯员:团委 张靖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