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纪委“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再次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廉洁过节
4月28日,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净化节日风气,我院纪委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通知》要求,学院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抵制“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学院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支部、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要求及时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及教职工,切实做到令行禁止。《通知》特别强调,学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坚守纪律红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支部、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
五一端午期间,学院纪委保持反“四风”的高压态势,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开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键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讯员:纪检监察审计处 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