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规矩 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
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9月27日,我院纪委印发《关于加强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严明纪律规矩,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要严守纪律和规矩,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请、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2)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月饼、贺卡、购物卡等节礼,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4)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车。(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强调,学院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尤其是要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和教职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对党员和教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领导干部尤其是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体教职工要坚决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通讯员:纪检监察审计处 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