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喜获“2017年辽宁省直属机关青年文明号”殊荣
2017年,学院团委在团省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和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学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引导学院广大团员青年争做学院文明的先行者,在各项工作中以提高青年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文化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丰富校园活动为纽带,切实贯彻共青团服务青年、团结青年、教育青年、引导青年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团组织育人功能,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团建层次,积极贴近团工委要求的“四个优”标准,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青年文明号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励更多青年参与青年文明号活动,省直机关团工委、青工委决定表彰我院团委为2017年辽宁省直属机关青年文明号。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评选中,我院团委是省直院校团组织中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院校。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学院团委将努力做好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人才的培养工作。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中的积极作用,为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贡献力量。
(院团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