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近日,我院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在全院范围内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能。
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本党总支、本部门与学院纪委的联络工作,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本党总支、本部门与学院纪委的联络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本党总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学院纪委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在本党总支、本部门的落实情况;积极向学院纪委传递本党总支、本部门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及亮点信息;协助本党总支、本部门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报送本党总支、本部门纪检监察信息及党风廉政宣传报道稿件;完成学院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院各党总支、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推荐了27名优秀干部从事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学院纪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组织学习座谈,开展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纪检监察联络员的作用,不断提升我院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和水平。
(通讯员:纪检监察审计处 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