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日前,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辽宁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2012-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作者的决定》(辽教发[2014]174号),我院被授予“辽宁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王霖、李倩倩及孟丹三名同志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级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并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对社会、家长和学生负责的民心民生工程,积极探索“领导主抓、职能部门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就业工作管理模式,得到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更得到了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今后,学院将进一步以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为重点,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以适应就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实施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以加强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不断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长效机制,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先进集体牌匾
(通讯员:招生就业处 徐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