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一)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二)负责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各级各类人才培育、选拔、推荐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能力提升工作。
二、人事管理工作
(一)负责制定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二)负责学校普通教职工岗位聘任及考核工作。
(三)负责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
(四)负责制定岗位晋级(职称评审)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入职、离职、退休等事项办理工作。负责编外用工岗位审核、人员选聘、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三、劳资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工作。
(二)负责教职工工资收入的审核、调整与核制工作。
(三)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
(四)负责丧葬费、遗属补助发放工作。
四、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一)负责教职工保险变动、转移接续工作。
(二)负责退休教职工新待遇领取及信息维护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工伤认定、因工负伤伤残等级鉴定等申报工作及相关待遇的核发、管理工作。
(四)负责劳动保障年审等工作。
五、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一)负责制定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建立教职工人事档案。
(三)负责人事档案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使用工作。
六、其他工作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