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辅导员岗位调整及工作交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14号)精神,根据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整体部署安排,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对部分辅导员岗位进行调整。为确保辅导员岗位调整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有序性,现对辅导员岗位调整及工作交接做如下安排:
一、辅导员岗位调整情况
1.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核定岗位数
按照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要求,根据各二级学院实际学生人数,核定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岗位数如下(辅导员岗位含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商业管理学院辅导员岗位9个;烹饪学院辅导员岗位7个;旅游管理学院岗位6个;艺术设计学院岗位6个。
2.辅导员岗位调整情况
序号 |
姓名 |
原部门 |
现部门 |
1 |
齐淼 |
商业管理学院 |
宣传统战部 |
2 |
张迎迎 |
商业管理学院 |
纪检监察设计处 |
3 |
张焱 |
烹饪学院 |
团委 |
4 |
王晓霞 |
艺术设计学院 |
团委 |
5 |
王炳俨 |
艺术设计学院 |
工会 |
6 |
梁田田 |
旅游管理学院 |
学生处 |
3.各二级学院不足的辅导员岗位数,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进行调配。
二、交接内容
1.工作交接:具体包括各项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工作流程,以及重要工作安排及进度、尚未结束的工作等。
2.文件资料交接:重要文件资料,工作中形成的有参考价值的文字材料、音像、图片等档案材料,以及正在处理中的文件、资料和档案等,列明目录进行交接;学生档案、班级备品押金、班费等重要材料要要另附交接清单,交接双方仔细核查后签字确认。
3.资产交接: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部门固定资产不得随人转移,防止因人员岗位调整导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之间权属关系不清。确需随人带走的设备须经财务资产处统一办理资产转移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带走原部门固定资产。
4.办公室调整:由部门会同后勤基建处统一安排。
三、交接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认真落实,有效做好各项工作交接,严禁应交的不交,应接的不接。辅导员对于工作交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2.辅导员在完成工作交接前要站好最后一班岗,认真履行好辅导员职责,完成好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工作交接前不要向学生透漏辅导员岗位调整信息,避免引起学生中的不稳定情绪。工作交接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与班级学生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度。工作交接后一定时期内,原辅导员要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接受对其在岗期间未明事项的询问,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3.工作交接双方要做好交接事项的登记,填好工作交接表,履行签字手续并留存备案。
4.请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对本学院所涉及到的辅导员岗位调整、工作交接、学生思想动态等工作做好监督、管理和具体工作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交接时间
因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寒假期间仍有学生管理工作需要完成,所以交接工作初步定于寒假开学后一周内完成,如因特殊原因时间有调整,再另行通知。交接双方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妥善安排时间,在部门领导的监督下有序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情况于交接后一周内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报备。
附件: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岗位调整工作交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