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关于举办“2019年辽宁省华育
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省内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新时代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决定举办“2019年辽宁省华育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基金会。
二、推选时间
2019年4月—9月。
三、推荐范围
本次推选展示活动实行国家和省级合并申报,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此次省级荣誉称号推选,只参与国家级荣誉称号推选。
四、荣誉奖励
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授予“2019年辽宁省华育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2019年辽宁省华育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19年辽宁省华育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每人奖金10000元;“2019年辽宁省华育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每人奖金2000元。
五、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六、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每校限推荐1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校进行公示。
2.组织评审。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产生10名“2019年辽宁省华育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10名“2019年辽宁省华育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人选。
3.结果公示。2019年4月,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
4.宣传发布。2019年5月,优秀辅导员事迹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展示。
七、工作要求
1.由于此前有预通知过此项工作,故本次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日期为准)。所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由相关单位统一推荐,采用邮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材料。纸质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邮寄至指定地点、电子材料发送至szc024@126.com。邮件标题注明“XX学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3.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辅导员候选人需提供所带学生联系方式。
4.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八、联系方式
地址(邮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 辽宁省教育厅思政处 唐尧收
邮政编码:110032
联 系 人:辽宁省教育厅 唐 尧
电 话:024-86896417
联 系 人:辽宁省教育基金会 王东尼
传真电话:024-81203586
附件: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基金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
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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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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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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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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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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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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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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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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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性质 |
□专职 □兼职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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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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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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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否在辅导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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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担任 辅导员时间 |
年 月— 年 月; |
目前所带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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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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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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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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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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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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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摘要 (限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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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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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获得 校级以上 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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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班级 及学生获得 校级以上 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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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推荐 意见 |
主管校领导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意见 |
(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不填写)
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
事迹材料
(标题) 个人事迹(不少于3000字)(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部分,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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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5年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4.“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6.“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7.“连续担任辅导员时间”截至2019年3月,请按照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起止时间填写,如有多段辅导员工作经历请分段填;
8.“2018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如“2017级本科2个班,共78人”或“2017级硕士1个班,2017级本科3个班,共165人”,如为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并另附所带学生“姓名”“学号”“手机号”。
9.“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10-12345678”;“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10.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请注明获奖时间,限填5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