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 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 2023—2024 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团委具体指导开展工作的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引导全院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 ,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 、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维护校规校纪,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加强学院党委以及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 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我院的各项校规校纪为行为准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取得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能够遵守学生会做出的各项决定并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的同学,均为我院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受留校察看处分者,留校察看期间不享受此项权利);
(二)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提出改进措施的权利;
(五)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六)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 组成和职权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学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常任代表委员会负责召集。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如遇特殊情况,由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经常任代表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学院党委批准客,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征集广大同学对学院以及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讨论代表提案,必要时做出相应决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较多的二级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代表的义务:
(一)刻苦学习,踏实工作,深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领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五)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十条 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院学生会下设综合事务部、体育活动部、文艺活动部、青年权益部、学业发展部、创新实践部六个职能管理部门(可因需调整或增减,总数不超过6个部门)。各部门各设部长1人 ,副部长不超过2人。院学生会要求在40人左右,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工作人员,但不可超过60人。
主要职责:
(一)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件;
(二)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学生委员会部门设置及人事安排;
(三)负责筹备和召集下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四)协助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五)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参与学生会组织的管理学生会,聘任团委专职干部 (教师)担任学院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第十二条 建立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对外联络等事先审核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十四条 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一)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
(二)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三)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和纪律处分;
(五)在班级、宿舍等公共场所,无违反学院之规定的行为 ;
(六)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作风。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作用;
(七)具有较高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系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八)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怕累,不好逸恶劳;
(十)能力突出,具备领导和带动广大同学进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十一)具有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做事坚持原则,不因人而异,不搞特殊化,并且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或学年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二级学院学生会
第十七条 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二级学院学生会是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关。
第十八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应严格按照院学生会组织机构进行设立,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第十九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受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领
导,并受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和校级学生会的双重指导。
第二十条 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前须经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院学生会批复,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合格后,按照规范程序召开大会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十一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应执行校级学生会决议,认真完成校级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二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更替须报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或常代会审核备案。
第二十三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级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制定。
班委会
第二十四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五条 班委会一般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委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订权属于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学代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校级组织
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有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经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在学生代表大会中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共5人。
一、主席团候选人竞聘条件
1.我校2022级全日制在读专科生;
2.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3.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5.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6.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不存在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7.曾担任过学校学生干部;
8.获得过学院及以上奖励,组织或参与组织过学院及以上团学活动。
二、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1.主席团候选人如实填写《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公开竞聘申请表》,由所在班级团支部审核后报学院团委。
2.经学院团委推荐,学院党总支同意后,主席团候选人将《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公开竞聘申请表》报送至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3.校团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对主席团候选人名单进行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4.选举须三分之二以上的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参加方可进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如下:
(1)选举时,由全体除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中推选监票人1名、从除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中推选计票人1名,主席团候选人不得作为监票人。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主席团成员的选举中,在填写选票时,划写选票一律用统一规格的黑色水性笔,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在候选人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表示赞成,画“×”表示反对,打“○”表示弃权。选举候补委员人选,应在备注栏内写上所选人姓名.(对符号无法辨清者,作废票处理。)
(2)选票所选人数,分别等于或少于5人,应选的名额时,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5.投票后,监票人当场启封票箱,清点票数,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
6.得票超过实到学生代表半数以上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进行补选,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如果遇到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为止。
三、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四、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设成员5人,候选人8人,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
五、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和上级学联批准,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确定,提交大会选举。
六、本次代表大会实到会正式代表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大会方可进行选举。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视为有效,所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七、实际到会的正式代表,每人发选票一张,因故未出席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划填选票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如符号或字迹不清楚处则按该候选人得弃权票处理。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八、选举时,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对赞成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下方对应的符号栏内划“O”;对不赞成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下方对应的符号栏内划“x”;若弃权,在其姓名下方对应的符号栏内划“O”;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面的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O”。
九、选举结束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人数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继续选举并确定应选名额。
十、大会选举设监票小组成员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计票小组成员10名,其中,总计票人1名。监票小组和计票小组成员先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酝酿,交于大会主席团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大会通过。监票小组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投票前,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加封。投票结束后,由监票小组当众开箱清点选票。统计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主席团并向全体代表宣布,当选的成员名单由秘书长向代表宣布。当选结果按照委员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二、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选举时,如出现本规定以外的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集体协商决定。
关于召开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会: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学院党委和上级学联批准,我院决定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团的十九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不断提升学生会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建设职业化、创新型、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凝聚青春力量。
二、主要任务及议程
1.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3.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听取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受理情况
三、会议规模和代表分配原则
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次大会的 代表人数拟控制在157人(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占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的2.5%)。代表名额的分配充分考虑到学院各年级、各专业的分布情况,保证代表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的适当比例。
四、参加人员
1.正式代表
2.特邀代表(学院领导、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相关部门中层领导及教师代表)
五、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的规模及组成
本着注重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在学院学生会组织和 广大学生充分酝酿讨论、民主推选的基础上,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请学院党委和上级学联确定。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5人,由学生代表大会从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8人,差额3人,设执行主席1人,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一学期或一学年),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老师)担任。
六、会前培训
1.各级学生会组织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本着民主集中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结合代表条件,认真遴选代表,并客观记录遴选过程。
2.各级团组织在参加预备会议之前要对代表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明确大会代表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把参加学生代表大会作为青年学生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充分进行大会选举的会前动员,明确纪律要求,以良好的面貌参加各项会议议程。
3.学生代表在参加提案会议之前需要在所在班级进行提案征集和汇总工作,充分征集班级同学的提案,反馈同学们的问题和心声。
4.全体代表要能够熟练演唱《国歌》《温暖的摇篮成长的舞台——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院歌》等歌曲。
5.参会代表一律身着正装、佩戴校徽,共青团员要求佩戴团徽,中共党员需要佩戴党徽,少数民族代表可着民族服饰。
希望学院各团总支、学生会和全体学生代表积极行动、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形象、饱满的热情、优异的学习
和工作成绩,迎接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1: 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日程表
附件2: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及程序
附件3: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名单
附件4: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附件5: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须知
共青团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i7pfQC7n5nuTXcLbG2Tp6g
现场图片





















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学生意志,切实保障学生的民主 权利,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学生代表条件
1.在校普通全日制在籍的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 针政策,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集体活动,在广大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同广大 学生保持密切联系,有良好的民主作风,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议事能力,能如实反映广大学生的 意见和建议,能正确行使广大青年学生的权利,为广大学生所拥护信任,具备一定履职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代表应当具较高的政治素养,积极上进,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二、代表权利
1.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代表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四、代表产生办法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6253人,本次学代会拟定157名学生正式代表参加,占全院在校生总数的2.5%;其中,非校级、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共110人,占学生代表比例70%,兼顾各年级在校人数、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男女比例。各团总支按分配的名额(见分配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全体学生对照代表条件,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产生后,须填写好《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并将相关表格上交学院团委,经大会筹备组的资格审查,并在预备会议上通过,最终确认取得正式代表资格。

团委指导学生会
主要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