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青年“五四”评比表彰管理办法》(辽团办发〔2024〕1号)中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辽宁省先进团委”“辽宁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和“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文件要求,经自愿申报,院团委考察,报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拟推荐:
2021级人物形象设计专业1班团支部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何泉佑申报“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
公示时间为五天(3月14日--3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团委、纪检监察处反映。
联系电话:团委:024-88085686
纪检监察处:024-88085663
共青团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员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