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规范校企合作协议签署工作的通知》(辽服职院发2020[44]),本学期对各二级学院的合作协议进行了系统梳理,现将梳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数据
截止到10月20日,与学院签署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共118家,具体情况如下:
1.协议数量
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校企合作相关协议共有138份。其中:商业管理学院39份(23份协议到期);艺术设计学院48份(38份协议到期);旅游管理学院25份(6份协议到期);烹饪学院26份(15份协议到期)。
2.协议种类
根据协议内容,138份协议包括118份校企合作协议,另外还有其子协议32份,如:实习就业基地、订单定制、冠名班、现代学徒制等。
二、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专业(群)与企业合作长效机制不健全,个别专业以每年的顶岗实习企业作为校企合作企业,导致校企合作项目的开展不够深入。
2.校企合作协议签署不规范,如协议信息填写不完整、合同用章不规范等。
三、整改建议
1.请各二级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学院校企合作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校企合作工作流程,确保校企合作纵深发展。
2.请各二级学院系统分析现有合作企业情况,结合卓越校(卓越专业群)建设任务,尽快建立起以专业群为单位、与行业龙头企业紧密合作为重点的校企合作新局面,拓展校企合作项目,努力健全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3.请规范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并及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存档。请个各二级学院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协议更新。
联系人:朱旭霞;联系电话:88084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