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245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现面向省内高等学校开展校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
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申报项目校内初审时间为8月27日,请于初审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lfdwjl@163.com。待初审合格后,按照文件要求于9月10日前上传至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相关栏目。
联系方式:刘雪晖(18202482999)刘金悦(15242429155)
附件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1年8月6日